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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章程

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6-0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一、院校全称: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

二、院校国标码:13029

三、校址:

(1)江北校区: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

(2)木雕小镇校区:浙江省东阳市六石街道水明街168

四、层次:本科

五、办学类型:国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

六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,颁发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,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。

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,颁发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
七、院校招生管理机构

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,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,决定招生重大事项。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。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。

八、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     

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,招生计划以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
九、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:无预留计划

十、专业教学培养、使用的外语语种:英语、日语

十一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

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新生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。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
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学生就业时,根据岗位不同用人单位会对形象、身高、体重、视力、听力等基本身体素质和生理条件有所要求,建议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生理条件,对照专业特点及就业去向等谨慎报考。

十二、录取规则 

(一)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。

(二)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。

(三)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。

(四)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(市、自治区)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,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择优录取。

(五)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,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。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,则按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同分规则择优录取,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,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次序,高者优先。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;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予以退档处理。进档考生,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

(六)在实行“专业(类)+学校”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(类)志愿须满足该专业(类)选考科目要求,并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进档考生,只要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

(七)在实行“院校专业组”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,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,并执行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。进档考生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录取,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。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,则按考生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同分规则择优录取,如生源省无同分排序规则,则分别以高考文化总分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、外语成绩次序,高者优先。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,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予以退档处理。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。进档考生,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,均予录取。

十三、收费标准

本科专业:

(一)财经商贸大类专业32000/年;土木建筑、电子与信息、装备制造等大类专业33000/年;文化艺术、交通运输等大类专业35000/年;

(二)道路与桥梁工程、虚拟现实技术、物联网工程技术、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等专业28000/学年;

(三)产品设计专业30000/学年。

专科专业:

(一)空中乘务、药品生产技术、环境工程技术、社会体育、运动训练、环境监测技术、药品质量与安全、社会工作、护理及艺术类专业20000/学年;

(二)其它专业18000/学年。

住宿费标准:

(一)江北校区: 四人间:根据各公寓设施设备情况不同,收费标准为2000-2800 //学年;

(二)木雕小镇校区:四人间:收费标准为3000//学年。

十四、资助政策     

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(包括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学校奖学金),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。

十五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

  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:057986669833

十六、网址及联系电话

    (一)学院网址: https://www.zjgsdx.edu.cn

(二)咨询电话:057986668888/86660808

十七、其他须知     

学生转专业按照《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细则》执行。


终审:招生信息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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